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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违约责任后合同解除吗
承担违约责任后合同解除吗
合同违约是指合同一方或双方违反合同中约定的义务、法律直接规定的义务和法律原则和精神所要求的义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2024-03-05 12:04:58
已帮助996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承担违约责任后合同解除吗
不一定。承担
违约责任
后可以
解除合同
,也可以继续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
债务
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
债权人
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
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
民法
院或者
仲裁机构
可以根据
当事人
的请求
终止合同
权利义务
关系,但是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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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在问
承担违约责任后合同解除吗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只规定了,如果出租方单方面终止合同视为出租方违约,要全额返还已经收取的租金,还要赔偿承租方十万元违约金,而没有规定承租方如果单方面终止合同要负什么责任。那么这个合同有效吗?
(1)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数额的限制,一般是根据双方预测的因一方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大小来确定的。 (2)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以上是承租方怎样提前终止合同违约金的知识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我在徐州家乐福金街2014年租了一套门面房,合同上写着租金与2014年底家乐福开业为准,现在家乐福都2016了也没开业,别人都说不来了,这也没人,我现在不想干了,可以解除合同吗,并要求赔偿装修费用,他算违约吗
房租到期、房东要收回房子,对于装修费的补偿,因双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装修费用损失赔偿如果双方有约定的可以按约定解决,如果协商无法解决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第十一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解除时,双方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应予支持;(二)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不予支持。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应在利用价值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三)因双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四)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解除的,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分担。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第十二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不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常楠
问题:我现在要准备在承揽我们当地的一个公路的建设。请问承揽合同违约金的责任和注意事项有哪些呢?
承揽合同的违约金一、承揽人应承担如下违约责任: 1、标的质量的责任 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人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人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人赔偿。 2、标的数量的责任 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人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定作人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人赔偿。 3、包装定作物的责任 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人不要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人应当偿付定作人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人赔偿损失。 4.未按合同规定交付标的的责任 (1)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向定作人偿付违约金;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付款总额计算,向定作人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的1%偿付违约金。未经定作人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人有权拒收。 (2)不能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10%至30%或酬金总额20%至60%的违约金。 (3)异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作人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作人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4)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受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5.不妥善保管或擅自调换定作人所提供的原材料等物的责任 (1)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它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人因此造成的损失。 (2)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人调换、补齐的,由承揽人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3)擅自调换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的,定作人有权拒收,承揽人应赔偿定作人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人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人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二、定作人承担违约责任时应注意的问题 1、定作人中途变更合同 中途变更是指承揽合同签订以后,在没有履行或没有完全履行合同义务之前,定作人未经承揽人同意而单方对合同的内容进行修改、增减等行为。如变更标的内容、改变定作物数量、质量、规格、设计等。定作人的中途变更实质上是一种违约行为,应向承揽人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如果对承揽人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还应支付赔偿金,以补充不足部分。 2、定作人中途废止合同的违约责任 中途废止是指在合同履行期间,定作人未经承揽人同意而单方提前解除合同的行为。这是违反平等互利原则的,严重地损害了承揽人的权益,定作人对此应承担违约责任。具体来说,对承揽人已经履行的部分,定作人应按合同规定,支付价款或酬金;对承揽人未履行部分的赔偿,根据原材料来源的不同,违约金计算基数也不同。如果由承揽人提供原材料,违约金是以未履行部分的价款为计算基数。如果由定作人提供原材料,违约金是以未履行部分的酬金计算基数。 3.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不符合规定的责任 按照合同规定,由定作人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等或完成某些辅助和准备工作,定作人应按时按量完成,这是承揽人顺利履行合同的前提和保证。如果承揽人在合同规定的日期内未接到定作人的原材料或接到的原材料质量不合格、数量不足,不能按原计划开工,或开工后又被迫停工待料,那么,承揽人有权解除合同,定作人应支付违约金。如果违约金小于承揽人的实际损失时,还应支付赔偿金,以补偿不足部分;承揽人不要求解除合同的,应根据情况,将交付定作物的日期推迟,定作人还应偿付承揽人停工待料的损失。 4.定作人逾期领取定作物的违约责任 1)定作物的领取 承揽人按时按质完成定作物后,定作人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领取定作物。如果无故推迟领取,应承担承揽人实际支出的保管、保养费。同时,还应偿付违约金。 支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有两种。 ①合同中没有规定违约金计算方法,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办法的规定,以延付金额每日36的数额 偿付给承揽人违约金,即: 应支付违约金=酬金总额×36×迟交天数。 ②以酬金计算违约金数额,即: 应支付违约金=酬金总额×1‰×迟交天数。 2)承揽人对定作物享有留置权 定作人超过领取期限6个月不领取定作物,承揽人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费、保养费后,仍有余款,可以以定作人名义存入银行,所有权属定作人;如果变卖的价款仍不能弥补承揽人所受损失,承揽人有权向定作人追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由定作人赔偿承揽人的损失。 5.违反合同其他条款的责任 1)不领取定作物 承揽人按时按质交付定作物后,定作人应及时验收。 若承揽人委托运输部门将定作物运到合同规定的收货地点或收货人,按货运合同有关规定,收货人(定作人)应及时取货,并在规定的免费暂存期限内,将货物搬出车站,超过规定期限,不领取货物,要交纳运输部门的罚款,并赔偿承揽人因此造成的损失。 2)变更履行地点履行地点即交付定作物的地点,它是合同主要条款之一,双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执行。若定作人不与承揽人协商,擅自改变交付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造成承揽人多次运输、无人接收的结果,定作人应承担由此而多支付的运输费用及保管、保养费等,同时还应支付违约金。 三、承揽合同违约责任的免除及应注意的问题 1、不可抗力 在实践中,运用不可抗力免责条款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构成不可抗力事件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即不可预见性、不可避免性、不可克服性等。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人应采取一切可能的有效措施,尽量避免或减少损失。如果当事人不采取必要措施,则对此负有相应的责任。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人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部分履行或延期履行的情况和理由,使对方及早采取补救措施。如未及时通报情况和理由,由此而加重对方损失的,加重部分不在免责范围之内,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不可抗力必须在合同履行期限内发生,才可免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如果是在延期履行合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能免除违约责任。如果是在定作人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定作人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承揽人由此而造成的损失。 5)不可抗力发生后,当事人应当取得有关证明,证明不可抗力及其影响当事人履行合同的具体情况,而且证明应采取书面形式,并将证明送交对方以后,才能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6)不可抗力发生后,当事人不得以不可抗力为借口,任意扩大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以避免或减轻自己的违约责任 2、合同约定的负责条款 合同约定的负责条款是指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在某种情况下,即使出现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亦不承担违约责任。在约定负责条款时,需注意不得显失公平,否则约定的负责条款无效。
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
问题:物业起诉我未交物业费,如果我败诉了,需要承担违约金吗
你好,问题解决了吗?
石志忠
问题:你好,刘正峰律师:<br>这个合同是在和开发商签订的前期物业合同的基础上签订的,和开发商的合同已经过期,业主欠费严重,能否以业主违约为由解除和业主的合同
物业合同是一种特殊合同,双方均不能随意终止.如果物业不力,业主可以通过一定程序另择物业公司;如果业主不交纳费用,物业公司可以起诉,依法维权.
吴丹
问题:你好,马路律师:<br>4月份辞职到新单位10月分,我找原单位解除社保关系,要我承担个人和公司缴纳的所有费社保费用这样合理吗?辞职的时候提前7天口头告知公司辞职,签了保密协议。离职后还吧没完成的在业余时间工作做完,并交付。
承担个人负担部分金额。
吴丹
问题:你好,沈明律师:<br>我已经于5月31日向单位递交了辞职报告,并一直在单位上班,单位也一直逼交违约金,说下周一再通知我一次,如不叫,就给我停职处理,请问如果我未服务满30日,还差几天,是单位给我停职造成我无法服务满30日,算单位违约么?我30日自己离开,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单位的停职对我有什么影响呢?
满30日后你可以办理离职手续了。至于是否应该承担违约金,应该看你们之间的劳动合同是否约定而论。
王璟
问题:你好,律师365的朱木军律师:<br>我妻子把我们买的商品房放在中介出售,今年2月11号,我岳母与买方协商,以70万成交,岳母与买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约定3月1日前付40万首付款,余款过户后付清。当日中介将购房合同和所有票据代为保管。此过程,我毫不知情。后来,妻子让我去办公证,我拒绝去,中介就通知妻子去签订了一个补充协议,明确了过户的事宜,当日,买方支付我妻子40万首付款。卖房的事我不同意,协议上也没有我的签字,我岳母和我妻子签订的卖房合同是否有效?我能否退还首付款,要回我的房子?合同里约定的违约责任,我妻子是否要承担呢?合同约定违约者赔对方15万,是否要赔偿呢?
你确信是你的岳母与买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吗?如果是,该协议很可能无效,这样合同自始无效,不用赔偿15万。如果是你的妻子签的协议,合同很可能有效,但是没有你的签名或者委托,他们是不能过户的。
王世梅
问题:你好,沈明律师:<br>如何理解“必须在2009年3月16日搬迁完毕”,租房仓储2月14日到期,不退房,该不该承担合同约定违约责任?3月16日再不退房我怎么办?
事实叙述不清,建议电话联系。
马路
问题:你好,蒋冬律师:<br>工作期间参加了单位组织的培训,并签署了培训协议。协议中约定了接受培训后为企业服务的期限和如何普洱长培训费的条款。现单位单方面将职工的工作岗位进行调动并未和职工协商一致,职工提出离职时,单位要求其承担培训费,这样违法吗?
严格按照劳动合同上约定的岗位履行劳动合同,单位擅自变更岗位,明显违法。
汪洋
问题:各位律师:<br>我今年5月在郑州买房,交过百分之三十首付后因有事推迟了两个月去办房贷时卖方又违背了合同,借故说房子面积大必须交百分之五十的首付才能办房贷,我们不能接受,还要交几十万呢。卖方说造成这样的不良后果全是我们推迟时间的结果,如果我们退房还要扣除违约金,请帮帮我,我该怎么办?谢谢!
如果卖方坚持你可以按他违约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赵昊罡
问题:你好,沈明律师:<br>甲骑摩托车过十字路口时被左面闯红灯的汽车撞到,受伤严重,那辆汽车没停直接开走了。事件中由于甲的摩托车的驾驶本已过期,属于违章驾驶。请问事故的责任应由谁来承担?是骑摩托车的甲,还是闯红灯的汽车,或是各承担一部分责任
一般车辆承担主要责任,如果是逃逸导致事故无法认定的,车辆承担全部责任.当然最终以交通管理部门的认定为准.如果需要律师介入可以和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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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12-19 12:55:13
你好,问题解决了吗?
问题:发现居间合同甲方提供的人员或章具有造假行为怎么办?
吴亮律师
2024-12-18 22:19:47
如果合同到期不续签,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但以年龄过大不续签是否合法需具体分析。可先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
问题:第三方公司签的合同是六个月,现在以年龄过大为由,不续签合同了,可以有啥补偿?
王鹏律师
2024-12-17 21:06:46
你好,具体是什么类型的合同?目前遇到什么纠纷
问题:合同和收款人不一致怎么办,想了解:合同方与收款人不一致时,我能否要求合同方承担责任?
吴亮律师
2024-12-16 20:21:10
过了起诉时间可能会丧失胜诉权,但仍可尝试与对方协商追讨。若有特殊情况导致错过时间,可收集证据证明,向法院申请延长时效,再尝试起诉追讨违约金。
问题:我过了起诉时间还能追讨违约金吗?
吴亮律师
2024-12-17 15:42:44
没看到合同内容没法具体说呀。你可以把合同发我看看,我再给你分析其中的问题和提供建议。
问题:帮我看一下合同?
李兵律师
2024-12-18 16:21:53
介绍人是有退费义务。。。。。。。。。。人心不古,官法如炉。鄙人以央企国企律师、职业律师身份,经世谋生全国各地十五年有余。已定居徐州八年,常于鲁苏豫皖奔波生计。如有以下业务需求,不吝垂询: 1代理诉讼2低价指导诉讼3发律师函4调查各类财产线索、调查被告户籍身份信息、调查公司档案5发起催款协商谈判6审查草拟合同等文书7律师见证8私人、企业法律顾问 手微号:衣物爱武陵酒四四爱巴尔
问题:介绍人是否有退费义务?
吴亮律师
2024-12-09 03:08:00
这种情况下,合同的效力是有问题的。因为合同需要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你代签他人名字且身份证号不符,这可能导致合同无效。建议尽快与合同对方沟通,说明情况,取得合法授权或更正合同信息,以避免法律风险。
问题:合同对方是总公司,名字身份证号都不是我,我就光签了个字签的字的名字还是嗯身份证上的这个人的号,这人的名字这个合同生效吗?
吴亮律师
2024-12-03 23:39:41
合同即使未交付给你,只要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且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合同依然有效。你可以要求对方提供合同副本,如果对方拒绝,可以依据合同已履行的事实,请求法院确认合同效力。
问题:签了合同但是对方没给我我的那份合同该怎么处理?
王朋律师
2024-12-01 17:29:09
你好,具体是怎么一回事呢
问题:你是哪里人呀?可以给我代理吗?
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11-28 14:33:34
你好,问题解决了吗?
问题:我签订的商铺租赁合同有哪些主要条款需要注意?
王朋律师
2024-12-01 17:29:09
你好,具体是怎么一回事呢
问题:你是哪里人呀?可以给我代理吗?
吴亮律师
2024-12-16 20:21:10
过了起诉时间可能会丧失胜诉权,但仍可尝试与对方协商追讨。若有特殊情况导致错过时间,可收集证据证明,向法院申请延长时效,再尝试起诉追讨违约金。
问题:我过了起诉时间还能追讨违约金吗?
吴亮律师
2024-12-18 22:19:47
如果合同到期不续签,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但以年龄过大不续签是否合法需具体分析。可先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
问题:第三方公司签的合同是六个月,现在以年龄过大为由,不续签合同了,可以有啥补偿?
王鹏律师
2024-12-17 21:06:46
你好,具体是什么类型的合同?目前遇到什么纠纷
问题:合同和收款人不一致怎么办,想了解:合同方与收款人不一致时,我能否要求合同方承担责任?
吴亮律师
2024-12-17 15:42:44
没看到合同内容没法具体说呀。你可以把合同发我看看,我再给你分析其中的问题和提供建议。
问题:帮我看一下合同?
李兵律师
2024-12-18 16:21:53
介绍人是有退费义务。。。。。。。。。。人心不古,官法如炉。鄙人以央企国企律师、职业律师身份,经世谋生全国各地十五年有余。已定居徐州八年,常于鲁苏豫皖奔波生计。如有以下业务需求,不吝垂询: 1代理诉讼2低价指导诉讼3发律师函4调查各类财产线索、调查被告户籍身份信息、调查公司档案5发起催款协商谈判6审查草拟合同等文书7律师见证8私人、企业法律顾问 手微号:衣物爱武陵酒四四爱巴尔
问题:介绍人是否有退费义务?
吴亮律师
2024-12-03 23:39:41
合同即使未交付给你,只要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且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合同依然有效。你可以要求对方提供合同副本,如果对方拒绝,可以依据合同已履行的事实,请求法院确认合同效力。
问题:签了合同但是对方没给我我的那份合同该怎么处理?
吴亮律师
2024-12-09 03:08:00
这种情况下,合同的效力是有问题的。因为合同需要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你代签他人名字且身份证号不符,这可能导致合同无效。建议尽快与合同对方沟通,说明情况,取得合法授权或更正合同信息,以避免法律风险。
问题:合同对方是总公司,名字身份证号都不是我,我就光签了个字签的字的名字还是嗯身份证上的这个人的号,这人的名字这个合同生效吗?
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11-28 14:33:34
你好,问题解决了吗?
问题:我签订的商铺租赁合同有哪些主要条款需要注意?
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12-19 12:55:13
你好,问题解决了吗?
问题:发现居间合同甲方提供的人员或章具有造假行为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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