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争议的
诉讼时效一般有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如果对方明确表示拒绝还款的,从拒绝之日开始计算。如果权利受损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则法院一般不予保护。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
民法院请求保护
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