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婚姻家庭专题 > 结婚专题 > 无效婚姻的界定

无效婚姻的界定

无效婚姻的界定
结婚是人生大事之一,最值得高兴的事情。在中国,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男女。只有在办理结婚登记以后,其婚姻关系才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国家的承认和保护。国家实行结婚登记制度,可给予争取婚姻自主的男女及时地法律援助,保护基于爱情而要求结合的男女的正当权利;还可以帮助指导婚姻当事人,避免因无知或受欺骗而陷于不幸的婚姻之中。
2024-03-01 07:32:49 已帮助2163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无效婚姻的界定
界定无效婚姻的方法,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本条是关于婚姻无效情形的规定。
第一种无效情形是重婚。我国基本婚姻制度系一夫一妻制,重婚违反一夫一妻制,属于无效婚姻。
第二种无效情形是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这既是为了婚姻双方当事人及其后代的健康考虑,也是为了符合基本的伦理道德和维护亲属秩序。
第三种无效情形是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除本条规定之外的其他有瑕疵的婚姻关系,不属于无效婚姻。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