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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身体原因需要暂予监外执行的程序是什么

因为身体原因需要暂予监外执行的程序是什么
社会的和谐发展离不开法律的保障,对违反刑法相关规定的个人或集体是需要依法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的。根据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行为人应该接受何种处罚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节决定的。
2024-02-22 11:14:16 已帮助104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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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身体原因需要暂予监外执行的程序是什么
1,由罪犯所在监狱监区或分监区区务会讨论通过,报狱政科讨论并邀请驻监狱的检察院(组)人员列席参加,初审同意后,进行病残鉴定。
2,由省级单位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应由医院业务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并附化验单、照片等有关病历档案。
3,对于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情形的,监狱应当填写《罪犯保外就医征求意见书》,征求罪犯家属所在地公安意见(在办理省内保外就医或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时,不需要征求公安的意见),并与罪犯家属联系,办理取保手续。取保人和被保人应当在《罪犯保外就医取保书》上签名或者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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