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法律上,父母均有权利和义务抚养自己的未成年子女。在离婚时往往协议或判决子女直接归谁抚养,对方支付一定的抚养费。在以后的生活中,如果生活发生变化,父母可以直接协议变更子女的直接抚养权,或者重新向法院提起要求变更子女直接抚养权的诉讼。
2、法律依据
《民法典》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像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第14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
规定了监护人的职责,其中包括,“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人发生争议时,(监护人)代理其进行诉讼”。可见,作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应该由其监护人代理其进行诉讼活动。立法的本意是为了最大限度的保护未成年人的利益,然而在本案中,这却成为了束缚未成年人聘请律师、提起诉讼等权利的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