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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区别应是什么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区别应是什么
贪污受贿是指企事业单位人员利用职权之便,侵吞挪用公款充当个人资产或者通过损害公共资产来提升个人资产,是为贪污;受贿是指企事业单位相关负责人利用自身职权,收受他人财物。惩治贪污、受贿犯罪,是我国现阶段反腐败斗争的重点,在刑法分则中将贪污贿赂罪列为专门一章,作为独立的类罪,对于加强国家的廉政建设,突出反腐败的打击重点,有效地遏制职务犯罪,都具有积极的意义。
2024-03-05 23:59:14 已帮助226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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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区别应是什么
1、主体不同
(1)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2)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的关系密切人、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及其关系密切人。
2、客观方面不同
(1)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
(2)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关系密切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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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包同贺律师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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