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风险转移,是指通过合同或协议把风险造成的损失,部分地转移到企业及当事人以外的第三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风险和其他风险相比,能够进行风险转移的情况比较少,主要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2.保险方式。为了防止员工因健康原因和人身意外伤害事故给企业造成损失,可以向保险公司投健康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对那些具有很大危险性的工作,如驾驶、爆破和野外作业等,投保尤为重要。职业责任保险也是通过保险转移风险的一种方式,它是以各种专业技术人员在从事职业技术工作时,因疏忽或过失造成合同对方或他人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导致的经济赔偿责任为承保风险的责任保险,这是由企事业单位投保的团体业务。通过投保把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工作时因疏忽和过失造成的损失转移到保险公司。
3.担保方式。担保是指保证人对被保证人的行为不忠、违约或失误负间接责任的一种承诺。如果职业介绍所、猎头公司、推荐人向企业承诺,当他们所推荐的员工在应聘、工作和离职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和违约行为时,由他们间接承担一部分责任。当然为取得这种承诺,用人企业需要向这些机构交纳一定的费用,并以合同形式规定中介机构的责任。有了这种担保后,用人企业就可以把由于员工行为不确定性带来的风险损失,转移到职业介绍机构、猎头公司和推荐人身上。
4.企业业务外包方式。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外包,是指企业将相关的人力资源管理活动部分地或全部地外包供应商的过程。如企业可以用合同的形式把企业的招聘、考核、测评和培训等业务活动外包给专业服务机构,一方面,可以减少企业自己能力不足造成的管理风险和消除内部管理带来的徇私舞弊等道德风险的发生;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合同约定,对供应商的服务提出要求,当他们的服务达不到要求时,根据合同的约定要他们给付赔偿金,从而达到风险转移的目的。
5.开脱责任的合同方式。即通过签订劳动合同、增加附加条款而开脱责任。在附加条款中要求应聘人员保证其提供的信息真实可靠,并规定由于应聘者提供虚假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其自己负责。许多工种对应聘者的身体、精神等条件要求很高,如果应聘者提供虚假信息蒙混过关,则为日后发生相应的风险事故留下隐患。这种隐患带来的损失可以通过签订开脱责任的合同达到风险转移的目的。
6.风险提示: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