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虚假出资股东应对公司承担侵权责任;
2、虚假出资股东应当对已出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3、虚假出资股东应向公司债权人承担民事责任。
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百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名义股东处分股权造成实际出资人损失,实际出资人请求名义股东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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