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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睛工伤鉴定视力作假是否可行

眼睛工伤鉴定视力作假是否可行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广义的工伤鉴定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和致残等级鉴定,狭义的工伤鉴定指致残等级鉴定。
2024-02-19 11:36:30 已帮助259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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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睛工伤鉴定视力作假是否可行
1、工伤鉴定作假的处罚就是骗保,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追回骗款并进行罚款,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2、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骗取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一条
从事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或者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鉴定意见的
(二)提供虚假诊断证明的
(三)收受当事人财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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