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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

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
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2024-02-26 02:29:40 已帮助135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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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
土地使用税在下列范围开征:
(一)城市:指经国务院批准建制的市的市区。
(二)县城: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县城城区。
(三)建制镇:指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建制镇的镇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区。
(四)工矿区: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建制镇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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