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算。
1、欠条是债权人持有的,证明债务人欠自己签的有效的证据。
2、如果说欠条出现丢失,并且债务人拒绝再次补签的情况,债权人是可以通过和对方电话沟通,重新进行证据取证的。
3、当然,对于电话录音的完整度,也会影响债权人要款的结果。
行动建议:
1、和债务人沟通进行电话录音取证的时候,一定要注意说明,原来的欠款情况归还日期以及延期支付相应的违约费用,以及是保证人等等。
2、整个电话录音过程中,必须要实事求是,不能够有出现误导性的言论等等。
3、在沟通过程中,一定要直呼对方的名字,通过电话录音的方式确认对方就是债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