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担保须知
一、哈尔滨市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实行会员制,由市信保中心担保的企业仅限于会员。
二、哈尔滨市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担保种类仅限一年内流动资金贷款担保。
三、为单个企业提供担保的金额,原则上不超过企业资产总额的50%;每笔担保限额为100万元,对销售额较大的企业可适当放宽额度,最高限额不超过200万元。 ]
四、市信保中心为企业担保额不超过企业借款本金的80%.其余部分由协议银行承保,具体手续由协议银行与企业办理。
五、凡被担保的企业要按合同向市信保中心交纳一定比例的担保费。费率根据担保金额、期限和风险程度确定,其中,3个月期限为0.4%,6个月期限为0.9%,1年期限为2%.
六、申请担保企业需提供以下材料
1、 贷款证(复印件)并附带原件;
2、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过的上年度决算报表及近期的财务报表;
3、拟提供的反担保措施。 企业将材料备齐送交信保中心,市信保中心在收到材料后1-2天内审完。企业在送交材料的同时,向银行提出借款申请,银行与信保中心初审同意后,联合到企业考察。
七、考察企业时,企业需提供的材料
1、 会计报表;
2、 财务帐薄。 企业主管厂长、会计人员须现场配合。
八、企业贷款担保业务操作步骤
第一步,企业向市信保中心提出入会申请并向银行提出借款申请;
第二步,银行同意后,企业申报有关材料并附借款申请,填写入会申请书;
第三步,信保中心审查入会资格,合格者入会,收取会费;
第四步,企业填写贷款担保申请书,信保中心审查担保材料;
第五步,信保中心与拟贷款银行联合进行实地考察,确认反担保措施;
第六步,拟贷款银行签署意见;
第七步,信保中心复审并提出意见;
第八步,企业对抵(质)押物进行评估、保险、登记;
第九步,企业与拟贷款银行签借款合同;
第十步,信保中心,贷款银行和企业三方签保证合同;
第十一步,信保中心与企业签反担保合同,收取担保费;
第十二步,信保中心签发放款通知单;
第十三步,银行放款,并提交放款通知单回执,信保中心正式承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