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请病假规定是:
1、产前假:怀孕7月上工作许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请产前假两半月;
2、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关于病假按照公司的规定执行。
孕妇必须享受假:
1、产假:90天 30天(晚育) 15天(难产) 15天(多胞胎每多生婴儿);
2、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医疗保健机构约定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有些企业怀孕女职工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时间计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
3、前工间休息:怀孕七月上每天工间休息小时得安排夜班劳动;
4、授乳时间:婴儿周岁内每天两次授乳时间每次30分钟也合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