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详细听取受伤职工事发经过陈述,并作相应谈话记录,并要求委托人签字,主要记录以下内容:
(1)、受伤职工身份情况;
(2)、用工单位的大致情况(一般能说出单位名称);
(3)、何时建立劳动关系,有无签订劳动合同,有无办理工伤保险;
(4)、工作岗位及相关职责;
(5)、工资报酬及培训情况;
(6)、劳动保护及相关防护措施;
(7)、发生工伤事故的时间、地点、原因、受伤部位;
(8)、治疗过程,住院时间、医疗费支付情况,受伤后用人单位态度及意见;
(9)、受伤职工家庭成员及大致情况;
(10)、受伤职工本人的要求及期望。
2、核对相关病历、医院证明是否医疗终结,是否存在过医疗情形。
3、到事故现场作调查与核对,并查明以下内容(路程较远的,应在办理委托手续后进行):
(1)、用工单位的名称、单位或工程项目负责人的姓名及联系电话;
(2)、单位开办时间事工程的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应与受伤职工的第一次上班及受伤时间相吻合);
(3)、工程发包单位诉讼,便于以后财产保全时暂扣工程款;
(4)、与目击证人(工友)取得联系,并留下联系方式,以便作调查笔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