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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抵押反担保怎样登记

房产抵押反担保怎样登记
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债务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车等财产作为自己债权担保的行为就叫做抵押担保,作为担保的一种方式,我国法律对债务人相关的财产能否作为抵押物以及相关的抵押顺序是做了明确规定的。
2024-02-27 22:34:02 已帮助29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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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抵押反担保怎样登记
1.借款人或第三人即抵押人依法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那么怎样办理房产抵押反担保登记呢?下面小编为您介绍房产抵押担保登记的系列知识,希望给你提供帮助。
2.房地产抵押权登记属于房屋他项权利登记,房屋他项权利登记则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一个种类。按《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在抵押当事人登记机关提出登记申请以后,凡权属清楚、产权来源资料齐全的,登记机关应当在30天内核准登记,颁发房屋权属证书。
3.《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规定,他项权利登记应由权利人和他项权利人共同申请,这一规定中的权利人即是房屋所有权人,他项权利人即是抵押权人。当事人在填写登记申请表时,应当签名以示对申请登记事项的真实性负责。
4.建设部《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规定:以共有的房地产抵押的,抵押人应当事先征得其他共有人的书面同意。这一规定并未区分按份共有或共同共有,按份共有人如以自己所占有的份额单独进行抵押,这种抵押应当是有效的。但是房地产能设定担保就在于它的交换价值,特别是用于抵押的房产很大一部分是私有住宅,即便是按份共有,届时实现抵押权就会十分困难,徒增社会纠纷。因而,建设部做出这一规定是必要的。
5.综上所述,关于房产担保和抵押,我们要注意,首先,我们在进行房产抵押的时候,房屋抵押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另外,我们在进行办理房产抵押贷款之后,一定要注意要及时还贷,否则会对自己的信用问题产生不必要的麻烦,希望大家一定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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