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我国《刑法》之相关规定,行贿罪的成立通常牵涉到数额较大抑或是情节较为恶劣的财物转移行为。 然而,在一般的情況下,仅仅是价值1000元的财物转移,往往并未达到构成行贿罪所需的标准。在对行贿罪进行判定时,需要综合考量该行为所带来的社会危害程度、行贿者的动机、目的以及具体的情节等多个因素。 值得注意的是,针对具体的立案标准方面,由于地区经济发展差异及司法解释的多样性,相关规定可能存在差异。因此,对于是否属于行贿罪行径还须依据实际状况与当地司法规则进行综合评估与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