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位不发薪水严重违背了劳动法的限定, 建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单位这种违法做法。
2、 法律依据:
(1)《薪水支付暂行限定》 第七条 薪水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商定的日子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近期的工作日支付。薪水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薪水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薪水。
(2)《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九条 【劳动监察】用人单位违背国家限定,拖延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延工伤医疗费、经济赔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能够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置
(3)《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七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做法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准许,能够延长3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