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撤诉的原因没有限制,一般写明撤诉原因即可。人民法院对原告的撤诉申请是否准许,是要审查撤诉申请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然后裁定是否准许原告撤诉。关于撤诉的原因,在民事案件中可以写明是因为与被告和解、或者证据不足需搜集证据等原因,并且在要表明撤回起诉是自愿的。
2.《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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