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认事故责任方。发生保险事故后,及时收集证据,确定是由第三人造成的事故,如保留事故现场照片、警方的责任认定书等。
(二)配合保险人理赔。在保险人进行理赔调查时,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和资料,促使保险人尽快完成对被保险人的赔付。
(三)明确索赔权利。被保险人要清楚自己对第三人有赔偿请求权,若不清楚,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四)关注追偿范围。被保险人要知晓保险人代位求偿的范围以其赔付金额为限,避免不合理的期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