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须存在有效的债权。有效债权的存在,是债权让与合同的根本前提。
2、被转让的债权须具有可转让性。三种债权不得转让:
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债权,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
3、让步人与受让人须就债权的转让达成协议,并且不得违反法律的有关规定;
4、债权的让步须通知债务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