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暂行办法》,“城乡低收入家庭”是指具有本市正式户口(不含外地来京就读的在校学生),家庭月人均(农村为年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的城乡居民家庭。具体包括城乡低保家庭、城市生活困难补助对象、城乡低保边缘家庭。体包括以下三类:
(一)城乡低保家庭。该类家庭持有《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北京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市民政局印制)。
(二)城市生活困难补助对象。其本人持有《北京市城市居民生活困难补助金领取证》(市民政局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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