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主将工程承包给有资质施工方,施工伤害一般由施工方担责,因为其具备安全施工义务和能力。此时房主通常无需承担责任,可让施工方自行处理后续赔偿等事宜。
(二)承包给无资质个人,房主和施工方按过错担责。房主应认识到选任失误,与施工方协商赔偿比例;施工方若操作违规等,需承担相应责任。
(三)房主自行组织施工,房主可能承担主要责任,要积极对伤者进行救助和赔偿,加强施工安全管理。
(四)受害人自身有过错,可减轻侵权人责任。侵权人可收集相关证据,以减少自身赔偿份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三条规定,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第三人损害或者自己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