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失踪的,可以起诉离婚,但是前提是需要进行宣告人口失踪。
宣告失踪应当是被申请人失踪之日起满2年,因此只有在被告失踪满2年起可以申请宣告失踪,然后再起诉要求离婚。
向“失踪”人户口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法院通过公告的方式送达传票、裁判文书等。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