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刑事犯罪辩护专题 > 开设赌场罪共犯的认定

开设赌场罪共犯的认定

开设赌场罪共犯的认定
刑事犯罪是各种社会矛盾和社会消极因素的综合反映,并且这种反映表现的领域和强度,与一个国家社会变革的深度和广度密切相关。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现代犯罪的类型有很多种,刑法中对于不同的犯罪情形以及类型都进行了相应的分类,刑事犯罪的种类很复杂。
2024-02-23 16:55:59 已帮助2123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开设赌场罪共犯的认定
行为人有下列行为的,可以认定为是开设赌场罪共犯
一、提供赌博机、资金、场地、技术支持、资金结算服务的;
二、受雇参与赌场经营管理并分成的;
三、为开设赌场者组织客源,收取回扣、手续费的;
四、参与赌场管理并领取高额固定工资的;
五、提供其他直接帮助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包同贺律师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
咨询律师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包同贺律师

帮助人数: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