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超过诉讼时效即意味着原告直接丧失了胜诉权,即使医院存在明显的重大过错,也可以免除医院的赔偿责任。
1、诉讼中的举证期限
1)法院的举证通知书确定了举证期限;
2)举证一般在法院开庭前完成,特殊情况除外。
2、超过举证期限举证的法律后果
1)法院不组织质证,证据失去了证据意义,可能导致败诉;
2)相对方同意的,可以质证,但可能性极小。
二、二审案件
1、上诉期限
1)自收到一审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应当提起上诉;
2)超过上述期限,一审判决生效。
2、上诉案件的费用
1)应当缴纳给法院的诉讼费同一审诉讼费,不缴纳诉讼费的,按照撤诉处理,则一审判决生效;
2)律师费,与律师重新签订《聘请律师合同》,律师费依照合同约定。
3、上诉请求
1)不得增加新的诉讼请求;
2)增加诉讼请求的,法院可以调解,调解不成的,不予审理;
3)二审反诉的,法院可以调解,调解不成的,不予审理;
4)新增的独立请求或反诉当事人可以另案起诉。
4、二审胜诉的关键
1)发现新的支持胜诉的证据;
2)一审法院认定的关键事实存在错误;
3)一审法院适用法律不正确;
4)有枉法裁判的情形存在。
5、二审法院的处理结果
1)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
2)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改判;
3)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4)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三、申诉程序
1、申诉的时效
1)对生效的法院判决,当事人不伏的,应当在2年内提出申诉。
2)二年为不变期间,自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次日起计算。
2、对生效判决,法院应当再审的情形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3)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4)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
5)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3、对生效的调解书,法院应当再审的情形
1)有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
2)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