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违约至少可能造成以下不良后果:
一是银行提前强制收回贷款或终止未使用的授信额度;
二是银行对借款人实行加(罚)息处罚;
三是借款人会形成不良信用记录并被录入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将对借款人此后在申请贷款、申办信用卡等方面受到限制;
四是未按期归还本息的,甚至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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