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般而言,注销后的公司因法人资格消灭,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终止,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不能起诉。
2. 但存在特殊情况:
公司注销后有未处理债权,原股东在一定条件下可作为权利主体起诉。比如公司合法清算后股东分得剩余财产,又发现遗漏债权,股东能以自己名义追讨。
若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就办理注销登记,致使公司无法清算,债权人可要求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解决措施和建议:
公司注销前应全面清算,处理好债权债务。
股东若发现注销后有遗漏债权,及时收集证据以自己名义起诉。
债权人遇到公司未经清算注销的情况,及时向相关责任主体主张自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