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中国首都——北京,针对盗窃罪的立案准则通常与中国国内其他各地区保持一致,这种法例适用的原因在于我国对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实施的是国家统一制定及执行的政策。概括而言,若盗窃财物价值超出人民币3,000元至10,000元的范畴,抑或涉及其他严重犯罪情节,那么无论是谁都有可能触发此项立案调查程序。这一数额标准是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所明确规定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