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这是侵犯了隐私权,隐私权是公民的重要的人格权之一,是公民享有的对
个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有领域进行支配的权利。任何偷窥、
偷拍他人隐私场所,或者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行为都侵犯了他人的人格权,都会给被侵害人造成不同程度的精神伤害。为了有效保护公民的隐私权,防止不法分子偷窥、偷拍等
侵犯隐私的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增加了
侵犯他人隐私的违反
治安管理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
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
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
侮辱他人或者
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
刑事追究或者受到
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
证人及其
近亲属进行威胁、
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