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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著录项目变更费如何缴纳

专利著录项目变更费如何缴纳
国家鼓励发明和创造,并且出台了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发明和创造的专利,未经过专利人的允许其他人不得使用专利,专利人同意的除外,而且取得专利也必须经过严格的程序,也不是每个专利都能受到法律保护。在我国,专利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类型。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是国务院主管全国专利工作和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的直属机构。
2024-02-26 09:29:31 已帮助195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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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著录项目变更费如何缴纳
专利申请的著录项目变更费是指因为发明人、申请人、专利权人的变更或申请专利代理机构、代理人委托关系的变更,以及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著录事项变更而向国家知识产权专利递交变更文件同时应当缴纳费用,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收取并开具财政收据(发票)。
费用标准:
著录事项变更手续费
1.发明人、申请人、专利权人的变更费200元人民币(不予减缓)
2.专利代理机构、代理人委托关系的变更费50元人民币(不予减缓)
3、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著录事项变更手续费100元人民币
缴费期限:
著录事项变更费的缴纳期限是自提出相应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或缴足的,上述请求视为未提出。
中国专利法实施细则(2010)第九十九条第三款著录事项变更费、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费、无效宣告请求费应当自提出请求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视为未提出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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