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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参加人和参与人的区别有哪些

民事诉讼参加人和参与人的区别有哪些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管辖可以按照不同标准作多种分类,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具体案件的诉讼管辖,并不能只根据级别管辖或地域管辖加以判断,而应将相关规则相结合,综合判断。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协议管辖均不得违反级别管辖的规定。
2024-02-22 03:04:17 已帮助263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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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参加人和参与人的区别有哪些
民事诉讼当事人是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及第三人等。
诉讼参加人是诉讼当事人及相关的诉讼代表人
民诉诉讼参与人包括诉讼参加人(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第三人)和诉讼代表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员和翻译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七条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法定代理人之间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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