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演出现场舞者受伤严重,向劳动关系所在公司请求工伤赔偿。演唱会期间舞者被砸伤,属于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岗位上因工作原因发生的事故损害,符合工伤的“三工”原则,可以请求工伤赔偿。
2、向场所组织者、管理者请求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3、向直接侵权人请求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