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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房屋使用权买卖纠纷律师费怎么收

江苏房屋使用权买卖纠纷律师费怎么收
现在我国房地产市场依然比较火爆,房屋买卖数量依然很大,很多楼盘前都能看到买房人的身影,而他们买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资、也可能是居住等,在买卖房屋过错中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房屋买卖交易中,发生纠纷的概率着实不小,最常见的就是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发生纠纷的原因可能是多种多样的,原因不同解决方法自然也就不尽相同。
2024-02-24 05:16:46 已帮助236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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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房屋使用权买卖纠纷律师费怎么收
(一)代理民事案件、行政案件
担任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代理人;担任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案件代理人的案件实行政府指导价。其它案件类型实行市场调节价。
(1)简单案件
1、不涉及财产 1500-8000 元
2、涉及财产按诉讼争议  标的额
≤1 万元 按民事不涉及财产案件标准执行
>1 万元,≤10 万元 4.8-6.4%
>10 万元,≤50 万元 4-4.8%
>50 万元,≤100 万元 3.2-4%
>100 万元,≤500 万元 2.4-3.2%
>500 万元,≤1000 万元 1.6-2.4%
>1000 万元,≤1 亿元 0.8-1.6%
>1 亿元 0.5-1%
(2)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不高于简单案件 5 倍标准执行
(二)代理国家赔偿案件
(1)简单案件
1、不涉及财产 按民事简单案件不涉及财产标准执行
2、涉及财产按诉讼争议标的额 按民事简单案件涉及财产标准执行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2)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按民事简单案件不高于 5 倍标准执行
(三)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案件采取计时收费的 100-2000 元/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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