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用公款在一个月能返还的,虽然不构成挪用公款罪,但已经属于违纪行为。
公款是不允许私借的,只要涉及私人挪用,基本上就是挪用或挤占公款,达到一定数额或者三个月内不还的,构成挪用公款罪。
通过正常合法程序借用公款的,不属于职业侵占,如果是非法借用的,只要存在占有行为,就已经涉嫌挪用了,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
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