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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代位权要有哪些注意事项

行使代位权要有哪些注意事项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2024-02-20 21:22:18 已帮助298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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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代位权要有哪些注意事项
1、债权人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确定,且必须已到清偿期;
2、可代位行使的权利必须是非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权利;
3、存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的事实;
4、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
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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