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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对证据的移送和赃款赃物的处理须符合哪些要求

人民检察院对证据的移送和赃款赃物的处理须符合哪些要求
社会的和谐发展离不开法律的保障,对违反刑法相关规定的个人或集体是需要依法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的。根据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行为人应该接受何种处罚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节决定的。
2024-02-22 15:09:57 已帮助175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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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对证据的移送和赃款赃物的处理须符合哪些要求
在庭审中出示、宣读、播放的证据材料应当在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生效以后移送人民法院。本案的案卷和其他材料应当在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生效以后按照人民检察院有关规定整理归档。人民检察院对封存保管的扣押、冻结的赃款赃物及其孳息,在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生效以后,应当根据人民法院的判决,返还被害人或者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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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包同贺律师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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