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给小三的房子要回。婚内任何一方挣的钱都是夫妻共有,送给小三房子的行为,属于单方处置财产的行为,但其目的并不是为了家庭生活、工作经营的共同开支,这侵占了另一方的财产份额;当被侵占的一方发现后有权追回属于自己的那一半份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