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购买的房产如果没有其他的说明,就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但是只写的配偶父母的名字,属于赠予给配偶父母了,就不是共同财产了。如果没有其他约定,房产属于共同财产,女方可以主张均分。同时主张无过错损害赔偿。法律另有其他规定的,应当依照其规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