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恶意欠薪的可以找所属地级市的劳动保障监察局、县区级设有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解决。
一般先必须由劳动行政部门的劳动监察大队向拒发工资的责任人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如果欠薪责任人仍然拒绝发薪且又不做出合理解释时,十日后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
若符合相关标准,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可能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