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属要看房屋的建造时间,因其有所区分。
首先,建房时的在册家庭人员对所建房屋享有均等的权利,所建房屋为家庭共有财产,在分家析产纠纷案件中,法院考虑所有权份额、房屋结构、使用现状等实际情况,对房屋的实际居住使用范围进行实体分割。
其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建造的自建房应为夫妻共同财产,考虑农村实行一户一宅制度,一方已作为户主申请农村私人建房用地,且孩子由其抚养,故房屋归其所有。考虑到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性质,房屋转让存在一定限制,与城市商品房的价值有一定区别,由房屋所有方按照双方共同投入建造的成本价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七条,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