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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散之诉的原被告分别是谁

公司解散之诉的原被告分别是谁
公司解散的原因有三大类:一类是一般解散的原因;一类是强制解散的原因;一类是股东请求解散。公司解散时,应当依法进行清算。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解散是否导致公司法人资格的终止因国家而异,我国实行“先散后算”的体制,只有清算完成后,公司的法人人格才消灭。
2024-03-04 13:53:06 已帮助121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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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散之诉的原被告分别是谁
公司解散之诉的原告是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其他股东或者有关利害关系人也可以成为共同原告;被告是公司。
可以将其他股东列为第三人,但是不能列为共同被告。如果原告坚持将其他股东列为被告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原告对其他股东的起诉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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