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权益争议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当消费者和经营者因商品或服务发生争议时,协商和解应作为首选方式。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消费者可根据具体情况,向不同的行政职能部门,如物价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技术质量监督部门等提出申诉,求得行政救济。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