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领养期间打骂未成年子女是明确违法的行为。具体分析如下:首先,根据《民法典》第1044条,收养应当遵循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打骂行为显然违背了这一基本原则。其次,《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7条明确规定,监护人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这里的监护人包括养父母在内的所有法定监护人。打骂行为可能构成法律禁止的家庭暴力。从法律后果来看:
1. 情节较轻的,可能面临公安机关的批评教育或治安处罚
2. 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虐待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3. 还可能导致收养关系被解除建议您:
1. 立即停止任何形式的打骂行为
2. 如已发生打骂情况,建议主动向民政部门说明并接受指导
3. 如发现他人存在此类行为,可向公安机关或民政部门举报收养关系中的管教应当以教育引导为主,任何体罚或辱骂都是法律所禁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