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本人到对方家中接水后离开,后对方说我偷他家包中3000元钱,我没有拿,后报警处理,该包被警方带走,但警方过了一个月也没有结案,只是私下里说没有我的事,可是对方多次造谣,当街说是我偷的,并将我所经营的商品打翻、践踏,请问我如何维护自己的名誉及财产损失
一般情况下,偷盗十元是不构成量刑标准的,如果是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等情形的,是构成犯罪的。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