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交通事故专题 > 交通事故类鉴定专题 > 对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不服的能否申请重新鉴定

对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不服的能否申请重新鉴定

对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不服的能否申请重新鉴定
交通事故鉴定是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为了解决交通事故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题目,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职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修、分析、判定的一种调查流动。交通事故常见的鉴定有:法医类鉴定、物证类鉴定、车辆类鉴定、道路鉴定、事故成因鉴定和财产损失评估等。
2024-03-02 08:00:15 已帮助1939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对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不服的能否申请重新鉴定
1、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是受害人自行委托的伤残评定结论,赔偿义务人不服的,有足够反驳鉴定结论的证据并且重新申请鉴定的,人民法院予以准许。当事人申请法院委托相关机构进行伤残评定的,满足条件后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2、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九十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重新鉴定:
(一)鉴定程序违法或者违反相关专业技术要求,可能影响鉴定意见正确性的;
(二)鉴定机构、鉴定人不具备鉴定资质和条件的;
(三)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
(五)鉴定人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
(六)检材虚假或者被损坏的;
(七)其他应当重新鉴定的。
不符合前款规定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作出不准予重新鉴定的决定,并在作出决定之日起的三日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