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征地拆迁专题 > 政府信息公开专题 > 不是我国优先权的情况

不是我国优先权的情况

不是我国优先权的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及时、准确地公开发布。国家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电子政务是信息公开的重要载体。按照“统筹规划、资源共享、面向公众、保障安全”的要求,在加强电子政务建设的同时,构建网上信息公开平台。
2024-02-19 05:51:26 已帮助1592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不是我国优先权的情况
1、已经要求外国优先权或者本国优先权的;
2、已经被授予专利权的;
3、属于按照规定提出的分案申请的。
申请人要求本国优先权的,其在先申请自后一申请提出之日起即视为撤回。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