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伪造债务的可以通过其提供的证据真伪来证明,当事人因为债务纠纷提起诉讼的,对于自己提出的主张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一方是否伪造债务,可以通过判断其提供的相关证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来证明。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写明证据名称、页数、份数、原件或者复印件以及收到时间等,并由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