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产生的医疗费损失都应该由肇事方承担。如果购买了交强险以及商业三者险的,医疗费首先由交强险内垫付10000元,超出部分再由商业险在其范围内进行承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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