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主要存在以下情形:
1、夫妻共同签字即可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这里强调夫妻共同债务形成时的共债共签原则,共同签字或未举债的一方事后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追认,该债务应为夫妻共同债务。
2、家庭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未具名举债的夫妻另一方认为该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应当证明该债务没有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
3、大额债务需债权人举证夫妻共同负债
法律明确规定了债权人的举证责任。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债权人认为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应当举证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债务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
【相关延伸】
问:离婚后如何承担夫妻共同债务?
答:
1、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应当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这种连带责任不因离婚协议或法院裁判文书对夫妻财产做出分割处理而改变。
2、夫妻双方可以对共同债务的承担达成协议,但这种协议不能对抗债权人,债权人可以主张已经离婚的夫妻承担连带责任,夫妻一方清偿债务后,可以根据协议或法院裁判的文书所确定的原则和内容向对方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