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合同事务专题 > 合同订立专题 > 暴力胁迫签订的合同是否必须履行

暴力胁迫签订的合同是否必须履行

暴力胁迫签订的合同不一定必须履行。
通过暴力胁迫的方式逼他人签订合同的,该合同无效当事人不需要履行合同中的义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最新修订:2024-02-25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郝江律师擅长:合同事务、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更多
郝江律师

帮助人数:266